发改社会[2004]806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巢湖旅游开发规划》的通知
合肥市、巢湖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省旅游局主持编制的《安徽省环巢湖旅游开发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根据专家评审和部门
意见修改补充完善。受省政府委托,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环巢湖旅游开发有利于加强旅游资源整合,改善我省旅游区域布局和产品结构,培育新的旅游经济
增长点,是推进全省“861行动计划、建设“八大基地”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促进合肥、巢
湖两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合肥市、巢湖市及各有关县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发挥政府主导作
用,依据《规划》,抓紧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实施意见,并与即将开始编制的“十一五”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相衔接。要加大环巢湖旅游开发的宣传力度,为兴施((规划))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动
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环巢湖旅游开发建设。
200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