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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丰县委 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字体:      】    【日期:2008-02-21】    【编辑者:】   
 

长发〔2008〕3号

 

 

中共长丰县委   长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双凤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旅游产业大省建设的意见》(皖发〔2007〕17号文件)和省、市旅游业发展大会精神,紧紧抓住合肥市打造全省旅游中心城市和北部现代化生态新城区,以及淮南山南新区建设的良好契机,加快全县旅游业发展步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旅游业是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先导性产业,也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综合性产业,更是我县极具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和朝阳产业。加快旅游业发展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是扩大就业、促进群众增收的重要渠道;是扩大对外开放、提升长丰形象的重要载体;是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跨越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旅游产业大省,实现旅游强省的发展目标,市委、市政府明确了把旅游产业的发展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来抓,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促进城乡一体化,都为我县加快旅游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我县旅游业发展步伐。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 “三年倍增,跻身十强,全面达小康”的总体战略部署,坚持“党委总揽、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产业支撑、示范带动、旅游富民”的发展思路,大力实施“旅游项目招商、旅游景点开发、旅游宣传促销、旅游商品开发、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旅游发展保障”六大工程,积极培育具有长丰特色的农家乐旅游、康体休闲度假旅游、科教旅游、现代工农业旅游、生态观光旅游、文化娱乐旅游、红色教育旅游等旅游产业,促进我县旅游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0年建成乡村旅游景区(景点)50 家,其中市3星级以上农家乐30家;3A-4A景区1-2个;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2个;3星级以上旅游接待宾馆3-4个;建成南部旅游接待中心一处,设立旅行社1-2家;每个乡镇至少形成2个以上农家乐接待点,南部乡镇和水湖镇至少在5家以上。全县年接待游客达到2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6.5亿元,力争旅游业发展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到2015年,“食、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全年接待游客400万人次,力争达到50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15亿元,努力使旅游业成为我县支柱产业之一,旅游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到2020年,努力使旅游业成为我县主导产业之一,争创全国优秀旅游县。

    三、强化规划,把握旅游业发展的重点

    (一)加快旅游规划编制。高标准编制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把全县城镇体系、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与合肥现代化北部生态新城区和全省旅游中心城市建设相结合,整体规划,因地制宜、错位发展。全县各乡镇(区)应把旅游发展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为旅游景区、旅游产品的开发、旅游市场的发展预留空间,为营造未来的大旅游环境打基础。双墩、双凤、三十头、岗集、吴山、下塘、陶楼、水湖等旅游发展基础较好的乡镇(区),作为我县旅游发展的重点乡镇,要尽快编制专项旅游发展规划。县直各单位在做相关产业规划和项目建设时,要征求县旅游部门的意见,引入现代旅游功能;全县公益性、标志性建设工程要融入旅游文化内涵,为旅游发展留足空间。对暂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旅游资源,应以保护为主,要牢固树立规划意识,对破坏和浪费旅游资源的行为,应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二)建立旅游项目库。县发改委、规划、建设、旅游、文化、商贸等部门要精心策划包装一批“大、高、新、好”项目,加大对外招商力度,打造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精品旅游景区(点)。旅游、文化、建设、规划部门要于2008年上半年对全县旅游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完善县、乡两级项目库。

    (三)加快实施城乡靓化工程。以合淮阜高速、合水路等县境四条主干道为重点,着力打造“三条线”。一是打造特色农业风景线。积极支持沿线发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着力建成风格不同、各具特色的农业观光带、生态长廊线。二是打造城乡文明风貌线。实现沿线集镇街道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完善公用设施,健全管理体制,展现整洁美观的集镇风貌。三是打造新农村建设示范线。以“四有四通”为目标,即村村有安全饮用水、有标准化卫生室、有文化室、有农家店,村村通水泥路、村村通公交、村村通宽带、组组通广播,不断完善示范点村级为民综合服务功能。全面开展以“四清四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重点的村庄建设;大力推进沼气池建设,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善农村卫生环境。

    (四)加快重点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依托合肥区域性旅游中心,融入省会经济圈旅游总体规划,推进旅游产业区域一体化。积极开发农家乐和现代工农业旅游。以丰乐生态园为核心,规划建设沿板桥河两岸的农业生态旅游基地;发挥元一高尔夫球会的品牌优势,加大双凤湖休闲度假区建设;按照相对集中、成片开发的原则,在蒙城北路以西、合淮路以东,在保护好水源的基础上,适度发展休闲旅游业;加快工业大道等主干道的绿化生态建设,形成绿色风景线。尽快启动卧龙山生态度假区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园的建设,积极开发“五湖联珠”旅游观光带。发挥吴山铁字、吴山贡鹅等品牌优势,依托吴王遗踪、庄王墓、洗马寺、孝子墩等历史古迹,大力发展古镇宗教文化旅游项目。围绕县城重点工程建设,开发下塘路街、北城公园、新城公园和护城河等景观,丰富县城旅游内涵。

    (五)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项目。大力开发集观光、采摘、垂钓、餐饮、文化、休闲娱乐和农事体验为一体的农家乐旅游项目。按照“一年抓示范,三年成规模,五年大变样”的发展思路,从2008年开始,各乡镇、工业区都要建成1-2个具有一定示范作用的农家乐旅游点,双墩、双凤、三十头、岗集、吴山、下塘、陶楼、水湖等重点乡镇至少要建成2-3个初具规模、对外经营的农家乐旅游项目,并将农家乐建设列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出台乡村旅游管理办法,制定“星级农家乐”奖励评定标准;县财政每年拿出一定经费专项用于奖励“农家乐”创星级、创品牌,并对农家乐示范户实行挂牌动态管理。把摘长丰草莓,赏陶楼桃花,品吴山贡鹅,打高尔夫球,游丰乐生态园等单个项目串点成线,打造长丰旅游精品线路。

 (六)积极开发红色旅游阵地建设。挖掘双河农民暴动、吴山庙起义等具有革命历史教育意义的人和事,以合肥北乡第一个党支部创始人崔筱斋烈士、淮军将领聂士成及抗日英雄刘云峰烈士等人物,弘扬光荣革命历史,打造红色旅游景点。要结合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加快通向造甲双河暴动纪念馆和吴山庙起义纪念馆以及杨庙刘云峰纪念碑等景区(点)的道路交通建设,提高可进入性和舒适性。对纪念馆、旧址、纪念碑进行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使其成为安徽省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之一。

    (七)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要挖掘长丰特色,打响长丰品牌, 提升长丰形象。宣传部门要加大与中央、省市及境外等媒体的合作,为长丰旅游发展宣传造势。开通长丰旅游网站,增加与各有关旅游网站的链接,借网络媒体促销长丰旅游。全县范围内所有大型节庆活动,都要丰富旅游内涵,强化旅游板块;借助经贸、节庆、会展、科普、招商、体育赛事、文化交流和对外友好活动等形成会旅结合、商旅一体、体旅联姻、文旅联手的旅游宣传促销的主体优势。积极参加全国区域性和省、市的旅游节庆活动,宣传长丰、推介长丰。加强区域旅游合作促销力度,打造与省市外著名景点相联接的1-2条旅游精品线路,坚持在资源共享、市场共促、客户共有的基础上,扩大与周边淮南、蚌埠、寿县、定远、凤阳和本市区域旅游合作,促进我县精品旅游线路与市内外及周边精品旅游线路的对接,形成互惠共赢的发展格局。

    四、政策扶持,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投入

     (一)加大旅游项目基础设施配套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旅游景区(点)的项目和成片开发的农家乐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县旅游部门要会同发改委、交通和规划建设部门、旅游景区所在乡镇及景区开发商等,共同拟定旅游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分别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加大对旅游产业发展的财政奖励扶持力度。对新评定为国家3A、4A、5A级旅游景区、国家工(农)业旅游示范区(点)、省级旅游乡镇(区)、优秀旅游乡镇(区)、最佳旅游乡镇(区)、省、市县农家乐旅游示范点及农家乐旅游示范村等各类旅游相关产业配套、品牌升级和获奖的,县财政都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县旅游局、新农办、财政局研究制定,报县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种经济成份参与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要推出一批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对外招商引资,鼓励社会各方面投资,采取股份制、个人独资、合作开发等多种形式,实施旅游基础设施、景区(点)开发经营,开办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政府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优惠。要进一步开发旅游市场,积极吸引外资参与开发我县旅游资源,兴办旅游服务企业,进一步增强我县旅游业的市场开拓和竞争力。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合理安排旅游产业用地,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对旅游整体项目及配套设施用地予以大力支持。对利用集体土地、林地、水面、山场等兴办生态旅游项目,且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现状的,经农业、水务、国土、旅游和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共同认定后,投资者可通过承包、租赁、联营等方式取得经营权。对投资新建、扩建、改建旅游项目的,按照《长丰县招商引资优惠办法》执行税费优惠。对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旅游招商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五)设立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08年开始,县财政设立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宣传促销、建立旅游项目库、旅游项目的投入、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以及对旅游事业有重大贡献者的奖励等。县财政要将旅游业发展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按照财政收入增长比例逐年增加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五、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旅游产业发展的整体合力

    (一)强化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乡镇和开发区都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旅游工作,旅游重点乡镇(双墩、双凤、三十头、岗集、杨庙、下塘、水湖、吴山、陶楼)和开发区要设立旅游发展办公室(可与党政办、新农办合署办公),明确具体人员,常抓旅游工作。要把旅游工作纳入乡镇的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目标管理,督促工作落实。

   (二)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强化为旅游业发展的服务意识,把优质服务作为发展旅游业的“生命线”。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旅游基础设施、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旅游经济分析和旅游产业的政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审批或核准旅游开发项目应征求旅游部门意见;县交通部门要加强旅游交通建设,推动旅游景区(点)与干线公路连接,完善旅游路线标志牌,积极争取市区公交向我县乡镇和景点延伸;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来县旅游者的安全保护,保障旅游车辆的顺利通行;国土、经委、财政、商务、农委、林业、水务、水产、建设、教育(体育)、文化、宗教、科技、税务、环保、文物等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关部门要有支持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具体措施;统计部门要把旅游业发展纳入统计范畴。宣传部门要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加大力度宣传推介长丰旅游,各部门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同时,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工作。要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长丰人游长丰”活动,努力营造重旅游、爱旅游、兴旅游的良好氛围,促进旅游经济跨越发展,为十一五末我县实现“三年倍增、跻身十强”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长丰县委

                           长丰县人民政府

                                   2008年2月15日

 

 

 

主题词:旅游业  意见


中共长丰县委办公室                                                                               2008年2月15日印发

(共印1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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