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旅〔2010〕123号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旅游景区(点): 现将省旅游局“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提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皖旅管〔2010〕3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通知》,并按照省局、国家局《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提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皖旅管〔2010〕30号)
各市旅游局(委): 现将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提示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本地区旅游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传达学习领会好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领导要求,高度重视旅游提示工作,要组织本地区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农家乐点、旅游车船、旅游企业员工认真学习领会好文件精神,并在工作中抓好落实。 二是落实旅游提示工作的常态化。强化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丰富旅游服务内容,旅游提示是游客旅游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服务工作,要贯彻到旅游服务工作的全过程和每一个环节中。 三是结合好旅游季节、当地环境、气候条件、旅游接待任务,做好旅游提示信息内容的发布,宣传工作。 四是要及时做好国家旅游局旅游提示信息的传达发布,特别是当地政府的有关旅游风险提示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告之公众。做好旅游信息提示工作,是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内容。希望全省旅游部门、旅游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提示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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