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旅〔2010〕25号
各旅行社: 按省旅游局通知要求及《旅行社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2009和2010年度全市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凡在2009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旅行社,必须参加2009年度统计调查。 二、统计调查工作的内容和进度安排 新修订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于2010年1月开始实施。从工作交接及新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衔接考虑,2009年度旅行社统计调查仍基本延续往年的旅行社业务年检内容;2010年我市旅行社季度统计调查则按照新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进行。旅行社只在网上填报数据,不再提交书面材料。 (一)2009年度统计调查内容和进度安排 旅行社需要填报的各项数据资料遵循“2008年度全省旅行社业务年检”的内容,删除 “审计部门签署意见”和“年检机关考核情况”。 2009年度继续依托统计调查数据进行相关排序。省局在公布相关排序名单时,只公布旅行社名称和许可证号,不涉及旅行社的经营数据,同时会将排序标准上网公布。 2010年2月1日起,各旅行社开始进行2009年度统计调查相关数据的填报,3月2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我局将在3月底前进行数据核查、汇总,做出本市旅行社业务统计调查工作情况通报,向省局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 (二)2010年度统计调查内容和进度安排 2010年度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按照新《旅游统计调查制度》进行,统计调查表由旅游单位基本情况(表1)、旅行社外联接待入境旅游情况(表2)、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情况(表3)、旅行社组织接待国内旅游情况(表4)、旅行社财务状况(表5)组成。其中表2、表3、表4为季度报表,表1和表5为年度报表。 从2010年2月1日起,各旅行社开始进行2010年度统计调查相关数据的填报,将填报的“旅游单位基本情况”(表1)进行保存后,在2010年的每个季度过后的15日内在网上按照本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填报“旅行社外联接待入境旅游情况”(表2)、“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情况”(表3)、“旅行社组织接待国内旅游情况”(表4)3张表格。我局将在2010年每个季度后的20日内进行数据资料的核查、汇总,并向省旅游局提供上述材料电子文档。 三、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和要求 开展旅行社统计调查是贯彻落实《旅行社条例》和新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重要工作,与以往开展的旅行社业务年检有联系但变化调整很多,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任务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请你单位接通知后,安排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填报,确保所填报数据真实准确。 我局将在近期组织全市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的培训,并根据旅行社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和实地检查,对不报、迟报、虚报统计资料等行为的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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