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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合肥市旅游摄影大赛的通知
【字体:      】    【日期:2005-09-26】    【编辑者:】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宣传“旅游合肥·绿色合肥·人文合肥·科技合肥”,展现新时期新合肥的旅游风采,让更多的人关注合肥、关注合肥旅游,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市摄影家协会决定于2005年4月1日——9月20日联合举办合肥市旅游摄影大赛,本次大赛由合肥晚报、江淮晨报协办。 
    一、作品主题: 
    1、反映合肥旅游景区(点)(包括三县)。主要有包公祠、包公墓、清风阁、包河公园、环城公园、李鸿章故居及享堂、明教寺、城隍庙、徽园、明珠广场及欧风街、大蜀山、名人馆、野生动物园、科学岛、蜀山湖、植物园、清溪公园、森林公园、生态公园、科技馆、科大、三国遗址公园、逍遥津、和平广场、胜利广场、市府广场、三河古镇、紫蓬山、岱山湖、瑶岗、巢湖、元一高尔夫、多普勒雷达塔、城市全貌及夜景等 
    2、反映合肥城市风貌。 
    3、反映合肥人文环境、风俗特点、特色建筑等。 
    4、反映合肥旅游服务过程等特点鲜明的作品。 
    二、参赛须知: 
    1、规格要求:参赛作品不小于7寸,作品背后请注明通讯地址、作品标题、拍摄景点、作者姓名、使用相机、使用胶卷(如使用数码像机要求原始文件不少于10兆)、联系电话。 
    2、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原则上不退稿。凡要求退稿者,须在信封正面及每幅作品参赛表上注明,并将退稿费20元通过邮局汇到组委会或自己到组委会取。 
    3、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用于合肥旅游宣传),不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中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署名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组委会对本次活动拥有解释权。 
    4、获奖作品调底确认,反转片另有奖励。 
    5、参赛作品请妥善包装,因邮寄过程中造成的损毁,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6、送稿地址:合肥市花园街83号合肥大厦五楼合肥市旅游局市场开发处。 
    7、参赛者视同遵守本规则。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30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2000元 
    三等奖10名:        奖金1000元 
    四等奖10--20名:     奖金500元 
    优秀奖20--50名:     奖金200元  


    特此通知。 

200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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