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
根据全市立面整治三年推进计划和市城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沿街建筑立面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合城管〔2011〕48号)精神,今年是立面整治三年推进计划的第二年,也是“创特色、树品牌、抓亮点”的关键时期。按照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城管局决定自2012年2月15日起,对全市立面整治路段进行检查验收。为确保整治效果和检查验收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2年2月15日—2月29日。
具体检查验收时间提前一天通知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
二、验收范围
(一)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确定的立面整治路段。
(二)三县、各城区城管局整治路段各随机抽查20个连续门面。
(三)开发区城管局整治路段各随机抽查15个连续门面。
(四)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各随机抽查2条小街巷。
三、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沿街建筑立面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合城管〔2011〕48号)规定的整治内容和《合肥市店招标牌设置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采取百分制进行扣分,每处不符合标准的扣一分。
四、验收方法
(一)自检阶段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于2012年元月20日前,对照整治标准组织自行检查,自检验收后向市局写出书面验收申请,由市局统一安排验收时间。
(二)市局验收
1、看现场。市局成立验收组,分区逐路段进行验收。各区城管局抽调1人陪同验收。
2、查资料。检查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整治路段问题梳理登记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简报(通报)、整治前后对照图片、汇报总结等相关工作资料,验收时一并上报市局。
五、评比表彰
市局将根据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整治路段验收情况,确定被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整治路段名额分配。具体表彰事宜另行通知。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活动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延伸,也是今年城市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要求,有序开展,确保今年整治工作全面完成。
(二)及时整改。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要对整治路段逐户、逐点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对新发生、难解决、易反复的问题,要严格对照标准及时补缺补差,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注重长效。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要严格按照“提升品位、注重品质、塑造品牌”的总体要求,根据立面整治工作整体推进计划要求,将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分解责任,落实好日常监管工作,避免搞突击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展示城市立体式街景新风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